上次經同學介紹,我給那個公眾號投了篇稿子,很快的編輯就給我安排朗誦、排版。那個時候編輯很熱情,主動問我要稿子,還夸贊我的稿子寫的好,聽到別人深情的朗讀我的稿子,我的心情真的是很激動,那時我真的以為是我寫的好,遇到伯樂了,還跟女兒描繪著領到稿費后的宏偉藍圖。
乘著這股高興勁,我又改了一片稿子。我在微信上問了好幾遍“編輯在不,”編輯都沒有回復,我安慰自己大概是放假期間,編輯不受理。7號的時候我看到編輯在群里發了好多文章,也更新了朋友圈,我想編輯如此頻繁的更新,不可能看不到我發的微信。我把稿子發了過去,又懇切的對編輯說“編輯抽空看一下,”可是編輯依舊不理我,我覺得很奇怪,我想編輯為什么不理我呢?之前他是很熱情的人啊?
上班之后,我又給編輯發了遍稿子,發了句“抽空看下,”編輯還是沒理,我也就放棄了,我想第一次大概的編輯給我個面子,我還真以為自己是誰了。過了很久之后,編輯給我發來一張截圖,我朋友圈更新一首歌的截圖,我很奇怪,就問編輯怎么了。
編輯又發了我文章的閱讀量,打賞人的截圖,之后說“你要多轉發,提高閱讀量。”這意思大概是說“他給我發表了文章,配人閱讀之后,我就要轉發,求打賞,求閱讀,”我沒有做,所以他就不理我了。
原來是這樣的平臺,之前還說什么我們的免費為大家服務的,只要發來文章,一律都給發表,為的是圓大家的文學夢。現在變成了我可以給你發表,但你一定要把發表后的文章分享到朋友圈,否則你休想發表第二篇文章。
得知這樣的真相,我的心拔涼拔涼的。文章分享到朋友圈之后,大家肯定會看的,多的沒有,一位兩位的打賞是肯定有點,幾十塊錢的面子肯定是有的。打賞的錢超過十元以紅包形式發給作者,不足十元不予發放,500元封頂,超過500元歸平臺所有,平臺里就是這樣介紹的。
分享到朋友圈求別人打賞跟乞丐有什么區別呢?我可做不來那樣的事情。我是希望別人折服于我的才華忍不住要打賞,可不是讓別人看著面子別人打賞。靠這樣的方法求來的打賞,拿著心里不膈應嗎。
這樣的平臺能有多少好文章呢?如果寫出來就能發表,那不是所有的人都成作家了嗎?靠這樣的方法又能運營多久呢?我對這個平臺很失望,對這個編輯也很失望,毫不猶豫的取消了對這個平臺的關注,退出了所謂的“作家群。”
曾經我對作家是很仰望的,因為我覺得作家很有才華,要是像這樣的“作家,”又怎么能讓我仰望呢?我只是很失望。我很后悔加入這個群,也很后悔在這個平臺發表文章,更后悔認識這個編輯,我認為這是對文學對作家的褻瀆。
看重一個作家是因為她要用才華,而不是看她有沒有分享,轉發,求打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