聞言,歐陽策立刻翻開了手中那份協(xié)議。這不看不知道,一看嚇一跳。“林凡?!”他幾乎脫口而出。完全被驚住了。是的。在這份協(xié)議上,原本股權轉讓方是馬偉,受讓方是他。但現(xiàn)在,股權轉讓方簽字的地方變成了他自己的名字,而受讓方簽字的地方卻變成了“林凡”。也就是說。他把手中“京津有味”的股份,賣給了林凡?這是怎么回事?而他話音一出。全場瞬間嘩然一片。在座的銀行行長、經(jīng)理們都驚呆了。“林凡?”“誰是林凡?”“難道馬總在協(xié)議上簽了別人的名字?”“他是糊弄歐陽少爺?shù)膯幔俊?.....“林凡”這個名字對他們來說太陌生了,但從歐陽策的話語之中,他們卻明白了一點。歐陽策被騙了!合同的另一方竟然不是馬偉,而是一個叫“林凡”的人。什么情況?“馬偉!”李管家這時看向馬偉,陡然一聲大喝。唰!所有人都齊刷刷看向馬偉。歐陽策同樣如此。但與其他人不一樣的是,他在看到馬偉的一瞬間,腦海中立刻浮現(xiàn)出剛才簽字時,馬偉那些小動作。現(xiàn)在一回想。太刻意了!“馬偉,你敢欺騙本少!”他勃然大怒。但跟在場大多數(shù)銀行行長、經(jīng)理一樣,他并不覺得是林凡簽的字,只以為是馬偉在糊弄他。原因很簡單。這協(xié)議一式兩份,一旦簽名、蓋章或者按了手印,那便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。也就是說,雙方都得執(zhí)行。可林凡不過是京隆酒店的老板,手里哪來88億的巨資?便是把整個京隆酒店賣了,也湊不齊這么多錢!所以。他想當然地以為,是馬偉故意寫了林凡的名字,想要把他糊弄過去。但馬偉太得意,結果露餡了。“錯了!”一道聲音從會客室門外傳來。緊接著。林凡推開了會客室的門,緩步走了進來,“欺騙你的人不是他,是我!”說完。他立刻朝馬偉招了招手。馬偉見狀,急匆匆走到他跟前,將手中那份股份轉讓協(xié)議交到了他手里。隨后。馬偉又下意識地,站到了林凡身后。見狀,全場都呆滯住了。所有的銀行行長、經(jīng)理都把目光射向了林凡,臉上全都驚駭?shù)纳裆!八褪橇址玻俊薄罢嬲趨f(xié)議上簽字的人?”“好大的膽子!”“竟敢欺騙歐陽少爺!”......他們上下打量的林凡,邊猜測林凡的背景、身份,還邊驚訝于林凡膽子之大。可不是么?另一份可是歐陽策,歐陽家的少爺啊!這個林凡哪來的膽子,竟然敢在股份轉讓協(xié)議上搞貓膩,欺騙歐陽少爺?最令他們難以置信的是,林凡還主動承認了。這用膽大包天,都難以形容。是赤裸裸的找死啊!“又是你!”